为扎实推进泸县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做好农村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处理工作,泸县供销社系统根据《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推进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2〕191号)精神,今年1至4月,在巩固完善已建回收网点的同时,将网络建设向全县延伸,有序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没。
2013年泸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没的主要任务是加快镇、村级可利用垃圾回收站(点)建设。县供销社充分利用基层供销社现有经营服务网点和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场地,结合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泸县第二批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为重点,不断向偏远农村发展,并主动整合社会资源,按照四川省供销社制定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价格指导、统一规范经营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快了全县镇、村级可利用垃圾回收站(点)的规范化建设。
( 高兴建 )